初上班的三個月被稱為「試用期」,我常以為只是名義上的事--只要你表現安份守己,不放任胡來,任誰都可以穩過probation。我一直都這樣相信。
之前提過上班兩個月來也沒有給我什麼工作,每天只是無所事事。上星期主管卻忽然叫我為另一件產品出圖,並說是向老闆交代我這一兩個月來做了什麼。
本來感覺「好了。始終算是有工作給我做了,雖然這些也只是像最初上班一樣,純屬自由練習性質」;但主管一邊談,一邊說到原來這是為了應付老闆和旗下的「智囊團」,讓我度過試用期的。
說來,這個產品設計部門,當沒有接到新project時,即使有員工離職也不需聘請新人,老闆也不主張這樣做。但我的部門主管還是希望能在空閒時期,請人來重新培訓;所以這段時期,他也只是著我翻閱公司過去的產品,自己練習一下畫圖。
我也意識到入職兩個多月沒有實質工作,表示一間公司不需要自己;但即使有工作,原來也是勉強用來應付老闆,讓我度過試用期。想到這裡,心裡不免感到洩氣,也對去留與否感到疑惑。
但正如新鮮人這篇所說,很多時候是否只是年青人欠缺耐力,遇到一點不如意就想著放棄呢?
要往壞方面想,我會想起其他同學說到幾個月間在工作上學到什麼,帶點成就或滿足感;要往好方面想,我每天穩坐在office不用做些什麼,上班下班就能支薪。
當然,以上這些都不是辭職的理由。說到底,如果平穩地過了試用期,大概我又會不作他想,繼續安份上班。但在這刻,人就像再次站在十字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