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到大,家中都沒有節日生日收送禮物的傳統,我自問對揀禮物缺乏心得。高中時收過同學送的生日禮物決定回禮,我走進精品店逛了半天;結果是對方背後說我找禮物的方法是「從家中的垃圾桶著手」,自此我不再送人東西。I just don't do presents.
今年來我卻送出了三份生日禮物,算是突破。送禮物讓人開心的,不是對方當下的笑容(那或多或少是基本禮貌吧?);而是事後看到對方在用自己送的東西,甚至會打電話來表示喜悅時。這樣的送禮才最有意思。
我這幾次送的都不是什麼fancy stuff,也不會直接由對方的心頭好出發。大概我覺得心頭好可以自己去買,要送就送實用的物品,或是符合對方喜好--禮物本身也要包含我的思考和心意啊。
說到底,還是遇到好的朋友,你會捨得在他們生日時破破慳囊。相對下這份心情,對我而言是用錢買不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