遲遲還是要寫篇生日總結。
27歲生日前夕,不斷想起自己在teenage時常有的一個想法--
男人,還是在27至29歲之間最有魅力吧。那個年紀,完成了學生生涯一段時間,卻又未到三字頭,是踏入成熟階段的年輕人。真的是最理想的時候啊。
好了。終於也輪到我踏入這個「最有魅力」的年齡大關,我卻覺得和當時的想像差之千里。
27歲,完成了學生生涯幾年時間。若不是一早就計劃好前路(像是專業的工作),從而順利走上;那其實也只是剛出來社會的摸索階段。
我自己,和身邊很多同齡的朋友,其實也說不定3年、或是5年後的自己,會在做什麼。是繼續在目前的工作中找到價值和方向,還是又走了另一條路?
而說到「成熟」,現在我會很抱歉地認為:莫說27歲,37歲也未必會成熟。我們有屬於我們的童心,屬於我們的低B,但同時也有經驗,和歷練--「成熟」這東西,其實只是一種相對。
我只相信,如果一個人在工作上、生活上,整體來說都應付到,那平日有什麼幼稚的行為,都不重要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