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這樣就兩年了。自上一隻倉鼠離開後,這兩年來也沒有再養了。
可是我卻仍在身邊找到倉鼠的影子--朋友說小時候亂花錢買東西後,收起來怕給父母發現,我就立刻想起倉鼠會以同樣態度收起食物;有時媽睡醒時雙眼惺忪、神志不清,也令我覺得她表現有點像倉鼠--總之任何可愛的人與事,都能與倉鼠有關連的。
起初會養倉鼠是因為老爸一時的提議,首次把小生命帶回家當然歡天喜地。我很喜歡動物,卻自問不是稱職的主人。五六年來養過的倉鼠不下六七隻,但全都沒有起名字,沒有訓練,我甚至不會每餐餵牠們(一次放下幾天份量的糧食,讓牠們自己搞定)。
倉鼠不算是很有靈性的動物,對養主的態度只有「認得與否」,和「友善與否」的分別。那幾年來,是養過很懂人性的倉鼠,但被咬的經驗其實更多。媽常叫我不要跟牠們太親近,不過即使被咬得手指見血,我從來沒有怪責牠們。
每種動物也有自己的天性,我們總不能要求寵物善解人意或百般服從。作為主人,以人的角度去愛護寵物是合理的事;但反過來說,我們不能期望寵物的表現有人性。這對動物本身不公平。
仍記得第一次養的倉鼠,發現生病時已經太遲,只幾天就死去了。那短短的幾天,世界沉重得一片漆黑虛幻。
本來精力旺盛的小小生命力逐漸流逝,那夜我把那冰冷無力的小身軀抱在手心、束手無策之際,牠卻像平常一樣起勁地舔我,讓我感到自己反而成了被安慰的一方呢。
即使如此,連舔在我指頭上的舌頭也是冰冷的。那時我就知道,無論我肯付出什麼,也無法捉緊眼前這個小生命。心中的萬念俱灰,可說是畢生難忘。
第二天,一個小生命消失了。那年我了解到生命的實在。
這兩年,雖然家裡沒有新添小動物;但那些美好得令人會心微笑的細小回憶,都總會在我身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