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不覺,上網10年了。話說在1999年,我仍活在offline的時代。
「上網」這回事,在當時不流行、也不便宜;能說服老爸申請,還是因為我把學校老師的「提倡網上交功課」說成「需要網上交功課」。

上網連接和plan
初時用的是56k,接駁電話線,一旦上網電話就不能用。考慮到手提電話在當時不流行,可以想像有多不便。
至於上網plan,一個月還只有700分鐘而已(不足12小時!),之後就會逐分鐘計錢。計起來,平均一天只能上網20分鐘...
滑網只是閒暇興趣
所以啊,上網在那時算不上是生活一部份,而只是一種閒暇的興趣,就像課後看書或看電視之類的。
每天20分鐘,可以找些興趣相關的網站,也可以下載一些midi和小遊戲。如要閱讀大量文字,就要在頁面下載完後,斷開網絡來離線閱讀。
偶爾想下載一些幾MB的軟件或mp3,以56k速度也通常要30分鐘以上;下載一次就用完當天上網的「quota」了。
(其實無限上網在隨後一兩年就流行起來了,只是我爸嫌貴;限制這麼多的56k plan竟也用了三四年,現在真的很難想像。)
跟世界聯繫起來
不過,上網閱讀趣味網站是小事,最重要還是跟外面的世界聯繫起來了。想起當初對著台灣人也是打廣東話,就覺得自己實在是太井底之蛙了。
很多人說internet使人關係疏離,對我來說其實恰恰相反--剛認識的同學,都因為玩ICQ而熟落了;沒有網絡這個媒介,我大概不會主動跟生疏的人寒喧,也不會可能因多談兩句而熟絡起來。
寫網頁的滿足感
雖說最初三四年都在用56k,但其實在上網兩年左右,已開始學習起寫網頁了。由最基本的HTML,到一些影像處理軟件,都是自己在網上找資料,慢慢由零學起來。
寫網頁的趣味,就像是砌積木堆城堡,而且連積木也是自己造出來,每個城堡都因此獨一無二(假設你沒有過份抄襲);完成後,還可以放到世上最廣大的平台,公諸同好。
在這快近10年的時間,寫網頁的最大「成就」相信是在網站上放了Google的廣告,然後一次幸運取得了Google發出的250美元支票;作為一個Google fan,這真是個很大的榮幸啊!
當然,「成就」以外最滿足的,就是收到網友的留言;讓我知道自己的胡言亂語,原來也有觸動到他人的時候呢。
網上娛樂的得著
說到上網的娛樂,其實我並不熱衷online game,而且仍然認為那些重覆按mouse、打怪打怪又升級的遊戲,簡直是最浪費時間的玩意。
反而熱衷於網上追美劇,而迫得自己可漸漸脫離字幕看劇集或電影(同時也戒掉看電視),算得上是一大得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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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網從何時變得理所當然,已經記不起來了。不過那些56k上網歲月,對日後生活所帶來的改變和衝擊,現在回想不禁令人非常回味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