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天,上司通知,客方公司已開票,可以安排去收。收票前致電對方,就算不為確認,也起碼是禮貌上知會一聲。
我:「喂。你好。我們是XXX,請問一下是否可以前來收票?」
對方:「(不耐煩)上星期已經通知過你們同事可以㗎啦。」
我:「噢… (呆了一下)那現在安排同事前來方便嗎?」
對方:「(不耐煩)已經說了由上星期開始可以來收。」
如果立場互換,是我打電話去叫對方來收錢,我不認為她會以如此態度去回應(也不要跟我說「Reception啫。不能期望對方知書識禮」,始終狗要咬人也會先看主人面色)。
直接來說,因為自己是付錢一方而囂張地覺得自己大晒。

我不知道這是香港人特質,還是亞洲文化,又還是有錢人都認為,做客的付了錢,就不用跟你客氣,也不需要給你尊重。
但我覺得,其實沒有哪一方可以大晒。
你付錢,我也付出時間提供服務。可能你覺得物非所值,那是另一回事。又可能我們最終deliver了一窩屎讓你不愉快,那又是另一回事。但商業往來,一買一賣,是一場交易——你不是在施捨我,我也不是受著你的恩惠。
然而這個想法,在「客人付了錢等如成了大帝」的今天,還有多少人會理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