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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遲還是要寫篇生日總結。
27歲生日前夕,不斷想起自己在teenage時常有的一個想法--

男人,還是在27至29歲之間最有魅力吧。那個年紀,完成了學生生涯一段時間,卻又未到三字頭,是踏入成熟階段的年輕人。真的是最理想的時候啊。

好了。終於也輪到我踏入了這個「最有魅力」的年齡大關,我卻覺得和當時的想像差之千里。

27歲,完成了學生生涯幾年時間。若不是一早就計劃好前路,從而順利走上(像是一些專業的工作);那其實也只是剛出來社會的摸索階段。
身邊很多同齡的朋友,也包括我,其實也說不定3年後、或是5年後的自己,會在做什麼。是繼續在目前的工作中找到價值和方向,還是又走了另一條路?

而說到成熟,現在我會很抱歉的覺得,莫說27歲,37歲也未必會成熟。
我們有屬於我們的童心,屬於我們的低B,同時也有經驗,和歷練。「成熟」這東西,其實只是一種相對。
我只相信一個人在工作上,生活上,如果整體來說都應付到,平日有什麼幼稚的行為,都不重要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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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最先發佈於The Joint, 2011/5/8。關鍵字: born this way]

說到底,還是因著這集Glee才真正去聽Lady Gaga的”Born This Way”。
歌詞說的是愛自己--無論天生如何,只要能接受自我,就走對方向了。
崩口人忌崩口碗,這隻歌像是給弱勢社群作自我安慰。

實情是,每人與生俱來都總有些不喜歡自己的地方。
如果要像Glee的演釋般將「瘡疤」寫在tee上,10年前我的keyword會是”short”或”four eyes”,5年前的話就會跟Kurt一樣是”likes boys”。很多很多,漸漸都接受了。
但現在的我,當然還有keyword,像是”big head”,或是”shy and dorky”。只是不知道5年後的又會是什麼。
我只相信,要接受自我的全部,是個life long journey。同時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,或者想那樣做。

的確,那些真的是我們天生的「短處」,還是大眾目光下所形成的標籤?
社會和媒體一直在製造標準,灌輸概念,令人覺得「正途」只得一種;而我們也只有改變自己去符合標準,才能獲得自信。
但全部人向著同一個方向發展,放棄自我而成為他人,那樣得來的自信其實又有什麼價值?

當然,像我之前所說,大概5年或10年後我仍會有一堆瘡疤。但能嘗試去正視今天的,其實就已經很不錯了。
最後,無論你有沒有宗教信仰,我也想quote “Born This Way”的這句歌詞作結:
“I’m beautiful in my way, cause God makes no mistakes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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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知是否天氣太冷,近來病得有點頻密。

上月尾剛上班就請了病假,前兩天又忽然作病。
這次是上班連續OT了幾天,然後星期六一睡醒就渾身乏力、一身病氣。可能是OT所致,也可能是星期五下班時稍為著涼了,說不定。

我自問是少病之人,平日可承受和累積一定「份量」的熱氣和疲勞,只要在達到threshold前能舒緩一下,通常就不會病倒。有時一年內病倒的次數也不足3次。
這兩次病得頻密,明顯是覺得自己的threshold下降了;還希望是因為天氣差,而不是變老了。無論如何,熱氣和疲累好像從身體一口氣湧出來那樣,實在是很大的overload。haha

記得以前曾說過天氣寒冷不容易,要好好珍惜,要天天外出感受寒風。
到了現在反而是天冷就不想外出,不想忽然又病倒。還希望清涼不冷的天氣會維持長一點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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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時間,還是有寫blog,還是有寫2010年的總結。只是,有些entry選擇private起來,純粹就像是私人日記般保存。
Well. What can I say? Sometimes a man needs his privacy.

說起私人日記,以前也曾寫過三個時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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