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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不覺,上網10年了。
話說在1999年,我仍活在offline的時代。上網在當時不流行、也不便宜,能說服老爸去申請,還是因為把學校老師的「提倡網上交功課」說成「必須網上交功課」。

Plan
那時用的是56K,是電話線,一上網就不能撥接電話。考慮到手提電話在當時也不流行,就能想像有多不便。
至於上網plan,1個月還只有700分鐘而已,之後就會逐分鐘計錢。計起來一天只能上網20分鐘。

興趣的一部份
那個時候,上網不是生活的一部份,而只是興趣的一部份。
每天20分鐘,可以找些興趣相關的網站,下載一些midi和小遊戲。要閱讀大篇文字的話,我也會在一個頁面載入完後離線再閱讀。
偶爾想下載一些幾MB的軟件,或是mp3,在56k的速度下通常也要30分鐘以上。下載一次就用完當天上網的「quota」了。
(無限上網在隨後一兩年就流行起來,很難想像那限制多多的56k plan竟也用了三四年。)

聯繫
不過,閱讀趣味網站是小事,最重要還是跟外面的世界聯繫了。
想起當初對著台灣人也是說廣東話,就覺得自己實在是太井底之蛙了。

很多人也說internet使人關係疏離,對我來說其實恰恰相反。
剛認識的同學,都因為玩ICQ而熟落了。
沒有那些網路媒介,我不會忽然跟生疏的人寒喧一下,也不會可能多談兩句而了解得更多。

寫網頁
另外也在上了網2年左右,開始學習寫起網頁來。
由最基本的HTML,到一些影像處理軟件,都是自己在網上找資料,慢慢由零學起來。
就像是砌積木堆城堡,不過連積木也是自己造出來,每個城堡都是獨一無二的 (假設你沒有過份抄襲) ,而且完成後還可以在最廣大的平台展示出來。
在這近10年來,最大「成就」相信是在網站上放了Google的廣告,一次幸運取得了Google發出的250美元支票。作為Google fan,這真是個很大的榮幸啊~
(當然,偶爾有網友看到了我的胡言亂語,有感而發地回應,才是最有滿足感的。)

娛樂
但說到娛樂,我是不熱衷online game的人;也仍認為那些重覆按mouse打怪打怪又升級的遊戲,簡直是最浪費時間的玩意。
反而因為網上追英文劇集,而迫得自己漸漸可以脫離字幕 (同時也戒掉看電視) ,算是一大「功德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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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網從何時變得理所當然,已經記不起。
當年56k對生活帶來的改變,想來令人回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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